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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技术支持、版权、专利,很多人分不清楚?

前两年,一个设计公司的朋友T收到了一封律师函。起因是他们为甲方做的网站里,用了一张从网上下载的图片。设计师当时没多想,结果那张图的版权方直接发函索赔,张口就要五位数。

你随便问一圈身边做网站、做设计的朋友,能准确说清楚“技术支持”、“版权”、“专利”这三者区别的人,恐怕没几个。这不是孤例,不然也不会出现屠呦呦差点被埋没的例子。

巧合的是,这三个概念最终都指向一个问题:创作者的名字到底应该署在哪里?怎么署?什么情况下能用,什么情况下不能用,竟从来没人系统教过。

一、技术支持:出力的是谁,就该标谁

技术支持Powered by最容易被误解为“版权归属的一种”。但它本质上更多是技术开发和运维层面的概念,说得通俗点就是:这活儿是谁干的,系统是谁在撑着的。

下面,我就分情况,把这说清楚。

场景一:外包服务

G公司找张三帮忙给A公司提供网站开发和维护。代码是张三写的,日常维护也是张三在做。那么,技术支持就是张三。网站底部标注为“技术支持:张三/张三工作室”则较为准确。

至于终版权归谁,要看合同约定——可能在A公司手里,也可能在G公司手里。但这不是重点。重点是活儿是谁干的,署名就应该是谁。再比如,出了买断费(可能是笔巨款,那么合同约定终版权属于出了费用的人)

场景二:自有系统

G公司自己有一支技术团队,自家开发了一套系统给甲方客户用。代码到运维全是自己的人搞的。技术支持就是G公司

场景三:租用系统

G公司从技术公司F那里租了一套网站系统,再包装成自己的服务去卖。这时候,G公司是“使用者”,F公司才是“技术提供方”——真正的技术支持是F公司

但很多G公司会故意把这一行写成“技术支持:G公司”,绝口不提F公司的存在。这就是行业里常见的“贴牌”做法。往小了说是商业包装,往大了说,可能已经侵害了技术提供方的署名权,甚至涉嫌虚假宣传。

场景四:底层系统依赖

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情况。你看到很多网站底部写着“Powered by WordPress”——这本质上也是一种技术支持声明。意思是:我这个网站跑起来的底层系统,是WordPress提供的。

但有些网站会把这行字删掉,改成“Copyright © 本站版权所有”。这就把两个概念揉在一起了:WordPress提供的是技术驱动层,你提供的是内容层。内容的版权是你的没错,但底层技术来源的标注实际上不应该被抹掉。

国外对这事挺较真的,虽然很多人觉得无所谓,因为拿来主义太多了。但用了WordPress却故意删掉Power by标识,WordPress基金会虽然不至于挨个起诉,但公开发文谴责是免不了的。

Power by WordPress 其实也是一种尊重
图1:Power by WordPress 其实也是一种尊重

二、版权:你创造的东西归谁,就是谁

版权的核心只有六个字:保护表达,归属创作

你用代码写出了网站、用文字写出了文章、用音符谱成了曲子,这些具体的表达,受版权保护。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一种可拆分的权利——署名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改编权,都可以单独拿出来说。

1、代码与开源协议的版权

王刚和李四合伙开发了一款网站程序,两人都写了代码,版权就归两人共同所有。

但有一个细节很多人会忽略:如果他们的底层代码用了一个基于GPL开源协议的程序库,那么这套程序就必须保留原始版权声明,并在项目页注明代码依赖。GPL协议带有“传染性”——你没标注,就是违约,原作者有权追究的。

全球无数公司的服务器底层都跑着Linux,不管你的业务多牛,技术文档里该有的开源声明一行不能少。这不是可选项,是法律义务。

虽然有网友反应说,国内有些公司通过免费开源的噱头最终却在全国批量起诉用户,但不代表国内的风气就是这么差,总有很多坚持技术服务,良心服务的企业在坚守。

如果实在被一些无良公司坑害,那就坚决拿起法律武器。

一些良心CMS的开源协议肯定会非常明确
图2:一些良心CMS的开源协议肯定会非常明确
即使是收费cms也会明确标注而不是用免费的噱头
图3:即使是收费cms也会明确标注而不是用免费的噱头

2、音乐产业的版权拆分

周杰伦的很多歌曲,版权细节很清楚:

- 演唱、曲:周杰伦(表演者)

- 词:方文山(词作者)

- 词曲版权:杰威尔音乐(拥有复制、发行、公开表演授权等权利)

所以音乐平台上你会看到:唱:周杰伦;词:方文山;曲:周杰伦;版权:杰威尔音乐

如果版权公司买断了所有权利(包括署名权),那就会变成:演唱:周杰伦;作词作曲:杰威尔音乐

这不是“多此一举”的啰嗦。每一行标注,都是法律上的权利厘清。

3、图片版权——易被忽略的雷区

我前面提的那家设计公司,犯的就是这个错。网上搜到的图片,不等于“免费可商用”。

图片的版权归属有三种常见情况:

1.  完全版权保留

作者保留所有权利,未经许可不得使用。你下载了就商用,侵权。

2.  CC协议授权

创作者开放了一部分使用权限,但条件各不相同。有的要署名,有的禁止商用,有的禁止修改。你用了没署名,或者用来做商业网站,都是违约。

3.  公共领域/CC0

作者放弃了所有权利,可以随便用。但这种资源在国内图库里占比其实不高。我也曾经看到有国内作者放弃了自己开发的网站CMS版权的,但真的是极少数。

如果你是设计师,给客户做商业项目,安全的做法只有两个:一是买正版商业图库(视觉中国、Shutterstock之类),二是在明确标注了“可商用、无需署名”的CC0图库里找。千万别拿“百度图片搜出来的”当免责理由。

图片网站pixabayd的许可协议
图4:图片网站pixabayd的许可协议
https://pixabay.com/zh/service/license-summary/

4、字体版权——易被罚到肉疼的雷

比图片更隐蔽的是字体。一张索赔五位数,在字体维权案里并不罕见。

举个真实案例 经典

起因:2007年,方正起诉美国暴雪公司,称其游戏《魔兽世界》中文字体侵犯了方正拥有著作权的五款字体。

经过、结果:这个案子前后打了五年,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暴雪赔偿200万元

并非危言耸听。很多设计师做网站、做海报的时候,从字体库随便选一个好看的字体就用上了,完全没想过这个字体能不能商用?

方正、汉仪、造字工房这些字库公司的字体,绝大多数都需要商业授权。你个人练习用没问题,一旦放到商业项目里——包括网站页面、企业Logo、宣传海报——没买授权就可能面临侵权诉讼。

稳妥的策略是:商业项目优先用思源系列(Google和Adobe联合开发的开源字体)、阿里巴巴普惠体、苹果等这类明确可商用的字体。如果甲方指定了某个商业字体,就一定要明确告知授权费用并取得购买凭证。

5、PSD模板与设计素材的版权

电商详情页、UI界面、PPT模板,很多人会去素材平台买PSD源文件。但买之前要看清楚授权范围:

- 个人使用授权还是企业商用授权?价格不一样。

- 能不能修改?能不能转售?能不能用于商标注册?

- 如果模板里还内嵌了图片、字体,这些附带素材的授权风险是否一并转移给你了?

特别提醒:花钱买了不等于就能高枕无忧。授权范围之外的使用,版权方照样能追责。

6、AI生成内容的版权——新问题,老逻辑

这两年AI火起来之后,很多人开始用它生成图片、文案甚至代码,直接往商业项目里用。但这件事的版权归属,目前还处在法律灰色地带。

核心矛盾在于:传统版权法保护的是“人的智力创造成果”。AI不是人。那么AI生成的内容能不能享受版权保护,目前中美两国态度各有不同。

中国典型案例“春风图案”

  • 2023年底的“春风图案”。北京互联网法院在一审中认定,原告使用AI工具生成的图片具备独创性,
  • 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,原告享有著作权。
  • 这个判决在国内引起了巨大反响。
VS

美国版权局的态度

  • 美国版权局的态度更为审慎。
  • 2023年,一位艺术家用AI绘画工具Midjourney创作的漫画书曾获得版权登记,但后来美国版权局又撤销了部分保护
  • 明确表示:AI生成的部分不受版权保护
  • 只有人类创作的部分才能登记。

那么对你来说,现实问题就变成:如果现在商用,会不会踩雷?

更重要的是,你得去看你用的AI平台的协议

比如Midjourney,付费会员生成的内容可以商用,但免费试用版不允许。

OpenAI对于DALL·E 3生成的内容,目前允许商业使用,但要求你不得将生成内容再用于训练别的AI模型。

国内一些平台的使用协议对“商用场景”定义很模糊,有的甚至默认AI产出的所有权利归平台所有。

所以目前较稳妥的做法是:

1.  仔细阅读你所用AI工具的服务条款,尤其是“知识产权归属”“商用许可”这两块。

2.  如果是关键商业素材,不要完全依赖AI生成——在AI基础上做大幅度人工修改,增加“人类创作”成分,降低侵权和被驳回版权的风险。

3.  谨慎签署大额合同:如果你接的品牌项目中涉及AI生成的素材,最好提前跟甲方书面说明情况,把潜在风险摆到明面上。

三、专利:保护的是“技术方案”与“外观设计”

很多人以为,网站页面长什么样也属于版权。这不完全对。

在知识产权体系里,版权保护的是“代码的表达”,而**外观设计专利**保护的是“独创性的视觉方案”。

举个例子。

假设:你设计了一个App的整套界面布局和图标体系。具体的代码实现受版权保护没问题。

侵权:但如果有人用另一套代码,做出了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界面,你想告他,光靠版权未必挡得住。

对策:这时候你需要的是外观设计专利——它保护的是“这个界面看起来的样子的独创性”,跟底下的代码没关系。

苹果和三星那场著名大战打的就是这个。

2011年,苹果起诉三星,称Galaxy系列手机侵犯了iPhone的多项外观设计专利,包括“圆角矩形正面外观”“屏幕上的彩色图标网格布局”。两家代码完全不同,苹果告的就是“你抄了我的长相”。2012年,美国陪审团裁定三星侵权,赔偿金额最高时达到10亿美元。官司前后打了七年,最终以三星支付5.39亿美元和解收场。

这场世纪诉讼说明了一件事:设计的长相本身,就是一种值钱的知识产权

对网站设计师来说意味着什么?

你帮甲方设计了一套网站的所有页面。如果合同里没有对知识产权归属做特别约定,那么这个设计方案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,默认是在你手上的。甲方只获得了“使用权”,不等于“拥有了版权”。

这也是为什么大厂找外部设计团队合作的时候,合同一定会写明“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”,并为此支付对应的买断价格。这不是店大欺客,是一分价钱一分货——买使用权和买断全套权利,商业代价完全不在一个量级

弄对这件事,到底意味着什么

说回开头那家被索赔的设计公司。

后来他们把客户网站底部改了,写成这样:

> © 2024 内容版权归XX公司所有 | 技术支持:X建站公司/X系统 | 页面设计:王小明 | 字体授权:已购买X商业授权 | 图片素材:正版商业图库

多写几个字的事。但每个字都对应着一项实在的权利和责任


技术可以外包,贡献可以委托,但名分永远应该跟着创造走。

还有一种更隐蔽的署名缺失,发生在长期合作方之间。

有的甲方会说:你看咱们合作这么多年了,终端客户的项目上不标注你们的名字,不影响实质合作的。行,这一点可以谈。如果你付了对价,双方合同里约定好终端交付物不署名,商业上不是不能接受。

有一项底线:合作方自己的案例展示权。比如A设计公司,提供了终端甲方B的一个网站项目给C软件外包开发公司。原则上C公司有权在其官网上将B公司的网站作为案例展示,但展示的范围和方式受一定限制,且合同有明确禁止性约定的除外。

《著作权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受委托创作的作品,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;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,著作权属于受托人。在这个场景下,C公司是实际开发者,是软件作品的"作者"——作者身份是基于创作事实产生的,不以合同约定为前提。只要代码是C公司写的,C公司就是作者。作者有表明身份的权利,这是署名权的核心内涵。

活儿是我干的,哪怕在客户的项目页面上不留名,我拿这个项目去投奖、放作品集、在自己的官网上写个“服务客户:某品牌”,这总该是天经地义的。署名权在商业合作中可以被约定让渡,但一个人对自己劳动成果的“身份确认权”,不应该被任何合同条款彻底抹掉。这不只是法律问题,是成年人之间打交道的基本体面。

屠呦呦发现青蒿素,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成果被归入“集体智慧的结晶”?论文也不能署她的名字。直到2015年获诺贝尔奖,全世界都知道了她的名字,原先抹掉她名字的地方才不情不愿地把她加上。

这是一枚极端戏剧化的苦果。但它只说明一个朴素的道理:是谁创造的,就该是谁的。代码原作者,署版权;技术运维方,署技术支持;页面设计者,署设计署名——各归其位,一个都不能少。


某种意义上,弄清楚版权、专利、技术支持的每一次署名,都是在给那个做了事的人,补上一份早就该有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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